我跟着刚在我背后磨蹭个不停的壮汉活尸走到牠平时休息的地方,是一个和我家有点像,独栋的透天厝;里头脏乱不堪,倒不是源自于牠的本性,而是如我之前提过的,变成活尸后多少还是丧失了部分的大脑功能,所以没有办法很随心所欲地活动,包含整理居家环境。
眼看着在这里待不比我自己家里好,我便往回家的路上走,说起来好笑的是,明明离家不超过一公里远,我竟然就迷路了!
比瑞克他们走了好几年还离不开亚特兰大或乔治亚州还扯!
惨了,我这样乱晃不是办法,能量持续地在消耗,要是再找不到食物,我可能要饿死在路边。
话说回来,饿死的活尸会变成什么?。
类似家乐福或大润发的大卖场是不能去了,如果我是人类幸存者,我一定会群聚在那附近,身为活尸的我去那里就是找死,好不容易活过了第一集,我没比卡萝的老公活得久之前我不能死,至少要活到第三集。
终于我在城市小巷内的杂货店找到了一些没开封的饼干,可是我的双手真的很不灵巧,跟大泽木大铁有得比,无法好好开包零食或牛奶,只能用体重压在填充满氮气的洋芋片,然后让它爆开,我再捡地上还没弄脏的洋芋片先填饱肚子。
这样不是办法,难怪活尸们都只追着人跑,牠们根本没有能力好好使用工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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