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谈该谈之事,不管法律、道德、社会评判。
——题记好女孩总是众矢之的。
情场如战场,现在当然不会为一个女孩与谁斗气,但刚毕业那些年也做了许多荒唐事也可以说是血气方刚的事,现在想起来觉得好笑,倒也确实所争的是不错的女孩。
研究生毕业,开始也想固定一个工作,可是干了几个单位都觉得没意思。
那时很苦闷。
一天晚上,与张琼做完爱,张琼小心地与我商量让我干脆到她的公司去工作。
我一口回绝不愿意。
张琼也不好深说。
终于有一天向单位辞职了。
在家闲了几个月,实在闷得发慌,张琼很担忧我,怕我消沉下去,她知道如果我继续这样,我父亲肯定会把我召唤到澳洲去,她不想我离开,所以有一天她又向我提出到她公司去。
也许是太无聊吧,我同意,但明确告诉她,不得照顾让人说闲话,而且在公司我们必须保持一清二白的关系。
只要我同意到她公司,天天在她眼皮底下,我看说甚么她都同意。
说实话那时我有些烦她,毕竟我有夏洁和张丹天天陪着,性不是问题,与张琼的交往完全是看她那每次可怜兮兮哀求的模样。
那时并不懂得珍惜人的感情,年轻气盛,绝对的以自我为中心,加上张琼的溺爱和夏洁、张丹的迁就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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